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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四部门联合修订印发了新版《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包头市肿瘤医院作为肿瘤专科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是缓解肿瘤患者疼痛、保障患者生存质量的重点药物,其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每一位患者的用药安全与治疗体验,本次新规落地对我院麻精药品管理提出了更清晰、更严格的要求。
本次修订从麻精药品管理全链条出发,针对肿瘤医院这类麻精药品使用量大的重点机构,明确了多项新要求:
1.管理范围扩大:从原来仅覆盖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扩展到全部药用类麻精药品。鼓励参照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要求管理第二类精神药品。
2.管理责任明确: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麻精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我院将对麻精药品管理工作组进行调整,建立多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加强麻精药品全流程安全管理,针对肿瘤科、麻醉科、疼痛科等重点科室实施重点管理。
3.患者使用前知情同意:对于需要带麻精药品出院使用的患者,医师会充分告知麻精药品的法律属性,明确要求此类药品仅可患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卖,这既是法律要求,也是对患者和公众的保护;为未成年人开具麻精药品处方时,需要取得监护人的书面知情同意,进一步保障未成年患者的用药安全。
4.岗位管理更规范:新规明确要求参与麻精药品各环节双人双签的人员需要定期轮换,规避长期固定人员带来的管理风险。我院制定了相应的人员轮换管理办法并将严格执行。对药师独立值班提出了更具体、更严格的要求。
5.管理信息化升级:新规鼓励依托数字技术实现麻精药品全流程溯源管理。我院正在推进麻精药品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未来将实现从采购、入库、处方、使用到剩余药品回收销毁的全流程可追溯,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为保障新规平稳落地,不影响患者正常诊疗,我院组织重点科室完成新规专项培训,确保各岗位人员准确掌握新规要求。启动了院内麻精药品管理制度梳理修订工作,对照新规要求更新完善现有制度流程,确保所有管理环节符合新规要求;开展了全院麻精药品管理专项自查,对采购、储存、处方开具、使用、回收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消除管理隐患。接下来,我院还会组织全院医护人员开展新规考核,确保每一位涉及麻精药品管理的工作人员都能准确掌握执行标准,保障管理工作合规有序。
温馨提示
新规的实施是为了进一步规范麻精药品管理,更好地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不会影响肿瘤患者的正常合理用药。如果您对麻精药品使用和管理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医生或药师,我们会及时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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