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与《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员临床用血报销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献血者及家庭成员需要用血时,各按下列规定免费用血:
1、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八百毫升的,十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十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一千毫升以上的,终生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2、献血者的家庭成员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在河南省献血的无偿献血者本人和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指献血者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
无偿献血者献血之后用血的,即可报销本人及家庭成员临床用血费用。
1、医疗机构直免:
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出院结算完,可带相关资料在该院外科楼一楼 1 号结算窗口,行政上班时间办理减免用血费手续。

2、在用血地或献血地血站报销:
洛阳市中心血站免费用血办理地点在洛阳市国花路 11 号洛阳市中心血站办公楼一楼东头血费报销处,电话 62319158,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8:30—17:00
1. 无偿献血者本人减免血费需提供:
(1)献血证;
(2)献血者有效身份证件 (如居民身份证、驾驶证、户口本、社会保障卡、军官证、士兵证等);
(3)患者输血明细或用血证明(到医院输血科开具);
(4)出院证、出院结算发票。
2. 无偿献血者家庭成员减免血费需提供:
(1)献血证;
(2)献血者、患者有效身份证件;
(3)患者输血明细或用血证明(到医院输血科开具);
(4)与献血者关系证明 (户口本、结婚证、派处所、办事处、居委会及所在单位证明中任何一项即可);
(5)出院证、出院结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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