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请注意:国家四部门印发的新版《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国卫医政发〔2026〕21 号)将
各位市民请注意:国家四部门印发的新版《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国卫医政发〔2026〕21 号)将于2026 年 10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新规将第二类精神药品纳入统一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处方开具、药品领取流程,防范药品流失与滥用,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阿普唑仑、艾司唑仑、地西泮等常用于改善睡眠、缓解焦虑的药物,属于第二类精神药品。

⚠️上述类药物存在成瘾风险,必须严格遵从医嘱服用。
✅本人就诊开药
患者本人到院开具该类药品,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医生核验身份信息,人证一致后方可开具处方。
✅家属代为开药取药
如患者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就诊,可由家属代办。患者本人、代办家属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均需携带,缺一不可。
✅未成年人开药
为未满 18 周岁青少年开具此类药品,监护人须到场,现场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并核验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
✅现场签署知情同意书
凡是第二类精神药品带出医院使用,患者本人或代办家属,均需现场签署《麻精药品知情同意书》。
药品仅限患者本人使用,请勿自行增减药量,遵医嘱按时复诊;
严禁转借、赠予、转卖药品,不得通过网络渠道购买此类管制药品;
家中未用完的剩余药品,建议交回医疗机构妥善处置,请勿私自留存;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仍按照原有管理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第二类精神药品具有成瘾风险,严禁套取、转借、转卖。相关违法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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