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zuo no die , literally……
近几天来,一篇首发于 3 月 23 日《南方周末》的题为《刺死辱母者》的文章,不断在法律、伦理等多角度引发全社会热议。其热度之高,已无需头条君再进行事件概述了。
而最被大家扼腕叹息的是,于欢于 2 月 17 日被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文末附判决书)。
而被判处无期徒刑最大的原因是,于欢致 1 人死亡,2 人重伤,1 人轻伤。其中,死亡的那个人——杜志浩,就是侮辱他母亲的人。
而从杜志浩可以对话、驾车等行为,可以反推,他的神志清楚,协调能力未丧失,脑部供血没有问题,收缩压至少应在 80 mmHg 以上,可以保证脑组织供血。
此时的杜志浩,却完全违背外伤患者处理原则,走上了死亡的第一步。
死亡第三步:血压心跳丧失,回天乏术
急诊医生表示,其实像影视作品中那种血压心跳都不能维持的外伤患者,通过急诊手术转危为安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一定实现难度的。
首先,杜志浩这种外伤性出血患者,早期会由于人体的代偿反应,能坚持一段时间。而一旦出现病情进展,血压明显下降并无法维持,心跳停止,医生基本已经无力回天了。这种时候的心肺复苏不但没用,反而可能加重病情。
另外,对于失血性休克急需的输血,即使在三甲医院,完成抽血、化验、交叉配血等一套准备,在一切顺利的前提下,1 小时已经是最快的了(插播硬广告:北京朝阳医院急诊科主任郭树彬表示,他们医院已做到 15 分钟紧急输血,且从 2013 年即呼吁应急输血预案应变成全国性指南)。
最后,如果选择急诊上台开腹探查并封堵,也可能有一线生机,但很多情况下,并没有这一条件。这种危险性大的手术,对接诊医院能力、麻醉医生水平、术前准备时间、备班待命医生响应时间和水平等等,即使对大型三甲医院,也是环环挑战。
杜志浩显然没有活在影视作品里,至此,终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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