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 3 月 1 日
是世界艾滋病零歧视日
今年的宣传主题是
「消除偏见,用科学和善意点亮生命」
医学有温度,关爱无界限
希望借此机会与公众分享科学知识
打破谣言,破除偏见
共同为艾滋病感染者
营造平等、包容的社会环境
艾滋病(AIDS)是一种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引发的全身性疾病。HIV 本身不致命,但会削弱人体免疫力,导致机会性感染风险增加。如今,现代医学已让艾滋病从「绝症」转变为可控的慢性病。通过规范的抗病毒治疗(ART),感染者体内的病毒载量可降至检测不到的水平(即「病毒抑制」),此时通过性接触传播病毒的风险可忽略不计(U = U 原则)。
这意味着
艾滋病并不可怕
通过规范治疗
感染者可以像慢性病患者一样
正常工作、正常参与社会活动
HIV 的传播仅限三种途径:血液传播、性接触传播、母婴传播(垂直传播)三条途径。
病毒在体外干燥环境下会迅速失活(通常数分钟至数小时),且无法通过完整皮肤侵入人体。艾滋病毒不会通过接吻、握手、共用餐具、空气传播,与感染者一起工作、学习等日常接触也不会造成感染。
需要警惕的是:高风险体液(如血液、精液)的直接接触。通过正确的保护措施,如使用安全套、避免共用注射器、不与他人共享剃须刀或牙刷等,可有效预防艾滋病毒传播。感染艾滋病病毒后,经有效药物控制可把传染风险降低到接近零的水平。
暴露前预防(PrEP)
高危人群每日服用抗病毒药物,经临床证实可降低 92% 感染风险;
数据来源于《柳叶刀》子刊
母婴阻断技术
通过规范的母婴阻断技术(如孕期抗病毒治疗+人工喂养),母婴传播率可降至 2% 以下。
数据来源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 年)》
暴露后阻断(PEP)
高危行为后 72 小时内启动治疗,可大幅降低病毒感染风险。
感染 HIV 的原因复杂多样
感染可能是医疗暴露、母婴传播
或一次未防护的性行为
将感染与「道德污名」挂钩
不仅违背科学
更伤害他人尊严
消除歧视:用行动传递善意
根据我国《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其家属。这一规定,为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提供了法律上的保护,使他们能够在不受歧视的环境中接受治疗和社会服务。
学习科学知识:转发权威信息,拒绝「恐艾」谣言;
平等对待:无需过度同情或躲避,自然相处即最好的尊重;
支持检测:鼓励高风险人群定期检测,早发现是对生命的负责。
消除歧视
不仅需要医学的进步
更需要每个人放下偏见
用科学武装头脑
用善意温暖人心
不传播恐惧,只传递希望
好文章,需要你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