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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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创造美好环境 服务退役军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下简称《退役军人保障法》),作为我国第一部关于退役军人的专门法律退役军人保障法全面规范退役军人工作的基本方针、原则、制度,为退役军人工作提供了基本法律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下简称《退役军人保障法》),作为我国第一部关于退役军人的专门法律退役军人保障法全面规范退役军人工作的基本方针、原则、制度,为退役军人工作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有利于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前身是中国桂林南溪山医院,由外交部、卫生部、财政部于 1967 年创建,收治对象为越南病员,援越的后方医院,因此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党委高度重视、深刻认识《退役军人保障法》出台的重要意义,狠抓落实、切实依法增强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医院会在每年建军节前开展退役军人的职工或现役军人家属茶话会,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并发放慰问金。且医院规定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时间计入工龄。

12 月 18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行政后勤第七党支部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学习,行政后勤第七党支部的党员大部分都是退役军人,党员同志们通过学习提高法律素质,在尊法、学法、知法的良好氛围中重点解读《退役军人保障法》从颁布施行与主要内容、抚恤优待等几个方面,让《退役军人保障法》以法的名义得到尊崇。对医疗服务机构优待对象为残疾军人,现役军人家属、老复员军人、参战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开通优先窗口,提供普通门诊优先挂号、取药、缴费、检查、住院服务等措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创造美好环境 服务退役军人

行政后勤第七党支部党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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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后勤第七党支部党员在讨论退役军人服务的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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