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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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医药机构申请医保定点 8 月 1 日启动

7 月 28 日,南京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下发《关于开展 2016 年度南京市医药机构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工作的通知》,取消对医保定点机构资格审查的行政审批,改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协议管理。下月起,南京的药店想要加入医保,可以直接申请了。

7 月 28 日,江苏省南京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下发《关于开展 2016 年度南京市医药机构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工作的通知》,取消对医保定点机构资格审查的行政审批,改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协议管理。下月起,南京的药店想要加入医保,可以直接申请了。

南京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南京约有 4000 多家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其中定点医疗机构有近 1500 家,还有 2500 多家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不能刷医保卡。

「改为签订协议的方式之后,这 2500 家可自愿申请成为定点医疗机构。」

该负责人表示,「必须依法取得行政部门核发的执(营)业许可证照。1 年内无相关部门行政处罚,以 2016 年度的医疗定点机构来说,就是从 2015 年 9 月 1 日到今年 8 月 31 日不能有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有完善的医药管理信息系统。经营场所稳定,有合法的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这是申请的 4 个基本条件。」

不过,为了挑选更加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市人社部门还增添了两个择优标准,「仅设门诊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实际连续经营需满 6 个月(2016 年 3 月 1 日之前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设立并连续经营的);仅设门诊的医疗机构经营场所实际使用面积不少于 200 平方米,零售药店经营场所实际使用面积不少于 100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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