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5-01-17
原创

《临床儿科杂志》稿约(2025 年版)

来源:临床儿科杂志

《临床儿科杂志》稿约(2025 年版)

《临床儿科杂志》(CN 31-1377/R)是由上海交通大学主管,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主办的儿科专业学术期刊, 创刊于 1983 年,月刊,中文语种。本刊以儿科专业卫生科技人员为主要阅读对象,报道临床医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药 学等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新技术、诊疗经验。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为办刊方针,以面向基层、面向临床、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作为办刊宗旨,旨在促进医学信息交流和医学科学发展,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主要开设栏目有:述评、专家笔谈、标准·方案·指南、论著、临床报道、学术观点、儿科大查房、文献综述、继续医学教育等。

本刊为中文核心期刊 ( 北京大学图书馆 )、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已被国际权威检索机构美国化学文摘 (CA) 数据库、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JST)数据库等文摘索引数据库收录,并被中国知网、维普网、万方数据、超量数字图书馆全文数据库收录。

1  投稿须知

1.1 投稿

本刊仅接受在线投稿。投稿者可登录《临床儿科杂志》官网,点击「作者投稿 / 查稿」,资料填写完全并按照提示与引导将稿件上传。并请将单位介绍信(注明资料来源真实可靠、无一稿多投、署名无争议和不涉及保密问题等)、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函复印件(当研究报告以人为研究对象时须有伦理委员会组成成员名单及各成员的签字)等材料电子版上传至系统或邮件发送,上述资料本刊不再接收纸质版文件。如有基金项目须提供项目批复复印件。基金项目须与论文内容具有关联性。基于同一个研究项目的不同研究方向稿件、二次拆分稿件,作者在投稿时说明。

1.2 稿件审理

首先,请登录本刊官方网站进行投稿。随后,编辑部将负责收稿并分配唯一稿号,通过电子邮件及时告知作者。稿件进入审稿阶段,通过初审的稿件将转送至少 2 名专家进行外审。实行严格的专家审稿制度(双盲审稿),主编将综合外审意见完成终审,最终决定稿件的取舍(审稿周期一般为 3 个月)。对于被录用的稿件,编辑部将进行编辑、加工,并最终安排出版。如有任何投稿相关疑问,可向编辑部咨询。

本刊依据学术质量取舍稿件。在稿件发表前,编辑部承担对稿件内容的保密义务。

1.3 查稿/修稿

作者可登陆本刊网站查询稿件处理情况。根据《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若在收到本刊收稿函后 3 个月内未收到稿件取舍通知者,系仍在审理中,如欲另投他刊请先与本刊联系,切勿一稿多投,本刊将保留追究一稿多投对杂志名誉损害的权利。一旦发现一稿两用,本刊将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对稿件进行撤销处理(包括印刷版及网络电子版),通报相关责任单位或主管部门,并同时通报同行期刊。以下三种情形不属于一稿多投:①在非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②在学术会议交流过的文稿;③在预印本发表的论文;④已用其他文种发表过的文稿(需征得首次刊登期刊的同意),但在投稿时必须注明。修改稿逾期 2 个月不返回者,视为自动撤稿。在稿件的修改过程中,若作者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修回稿件,需向编辑部提出延期申请;若无理由超过规定时间未修回,编辑部有权对稿件做出退稿处理。 

2  稿件基本要求

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创造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数据准确,文字精练。文稿纸张大小应为 A4(21.0 cm×29.7 cm), 通栏排列,页边距均为默认值;中文正文字体为宋体,五号;英文正文字体为 Times New Roman,字号同中文,字符间距为默认值;行距为 1.5 倍行距;如文中附有图表,请放于文末,按顺序排列,并附表题及图题。参考文献去除 EndNote 类软件引用格式。投稿论文应明确为何种报告类型,如随机对照临床试验报告指南、观察性研究报告指南、诊断准确性报告指南、系统综述和 meta 分析报告指南等,请作者自行核对检查清单(checklist)。

2.1 文题

文题应恰当,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章的主题,以 20 个汉字以内为宜。尽量不用外文缩略语。英文题名应与中文题名含义一致。

2.2 作者署名及作者单位

应完整列出所有作者姓名(英文姓名姓全大写,名首字母大写)、单位名称(具体到科室)、所在城市及邮政编码,并提供中英文对照信息。《ICMJE 推荐规范》作者署名要同时符合以下 4 条标准:①对研究的思路或设计有重要贡献,或者为研究获取、分析或解释数据;②起草研究论文或者对重要的知识内容进行批判性审查及修订;③对将要发表的版本进行最终定稿;④同意对研究工作全面负责,确保与论文任何部分的准确性或诚信有关的质疑得到恰当的调查和解决。不满足标准的贡献者应以致谢形式出现。作者人数及顺序由作者自定,提交后原则上不变,变动需全体作者书面同意。第一作者单位应详尽,包括全称、科室、城市及邮编,并注明通信作者及其联系方式;通信作者为提交文稿内容真实性的担保人。对于外籍或港澳台作者,需附同意署名的书面材料。若作者跨单位,需在姓名右上角标注序号,对应列出所有单位及邮编,以分号分隔。

2.3 摘要

论著须附结构式的中、英文摘要,内容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列出主要数据)、结论 IMRaD 四要素,如为临床试验研究应附临床试验注册号。英文摘要须与中文摘要相对应。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本研究」等主语。论著的中文摘要在 500 字左右,应包括论文的研究目的、方法及研究结果等,综述摘要 400 字左右。述评、专家笔谈应附 300 字左右非结构式的中、英文摘要,内容包括目的、结论,应有独到的见解。

2.4 关键词

所有文章需标引 3~8 个关键词,每词之间以分号相隔。中、英文关键词应一致,尽可能用中国医学科学院发布的中文医学主题词表 (CMeSH) 内所列的词。如 CMeSH 中尚无相应的词,可考虑:①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组配;②根据树状结构表选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题词;③采用习惯用的自由词并排列于最后。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 CMeSH 还原为全称。

2.5 正文引言部分

引言部分的撰写要符合逻辑顺序,由提出问题、阐述研究背景、明确研究目的、明确研究方法及采用该方法的理由、提出研究假设。从一般到具体,规范撰写,并做到言简意赅、条理清晰。

2.6 正文方法部分

2.6.1 研究对象

研究对象应交代患者诊断标准及研究对象的纳入、排除标准。明确研究对象病例筛选流程, 并附符合 PRISMA 的流程图。

2.6.2 研究设计

对调查设计应写明是前瞻性、回顾性还是横断面调查研究;研究设计应具体说明如自身配对、成组或交叉设计等类型;临床试验则需注明期别、盲法措施及质量控制方法。需要交代研究观察的主要结局指标和次要结局指标。如在研究中使用的药品、设备、仪器、工具等材料应有具体说明(生产厂家全称,国外企业应补充国名)。

2.6.3 统计学分析

统计学分析应提供软件名称、版本号及选用合适的统计方法,包括统计量具体值、P 值及 95% 可信区间,统计学符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3358.1~3358.2—2009《统计学词汇及符号》的有关标准执行,一律用斜体。

2.7 正文结果部分

结果部分需要与方法部分的结局指标一一对应。涉及人的研究首先需要交代一般人口学特征结果。其次为研究的主要研究结果,最后为研究的次要研究结果。

2.7.1 标题层次

正文中标题层次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最多分 4 级,不同层次数字间用下圆点相隔,书写格式依次为:1;1.1;1.1.1;1.1.1.1。左起顶格书写,序号后空一格书写标题。无编号段落行首空 2 格。行文中层次排列可用①,②……等。

2.7.2 文字与标点符号

严格执行 2013 年国务院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医学名词的采用需以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原名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为准。药学名词则应遵循 2020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的通用名或化学名,禁止使用商品名。如有名词与《通用规范汉字表》有冲突者,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准。标点符号的使用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5834—2011《标点符号用法》执行。

2.7.3 数字和计量单位

数字用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执行。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百分数写法需规范。附带长度单位的数值相乘时,单位应分别列出。计量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3100—2008《量和单位标志及名称》执行。注意组合单位符号的书写规则及换算系数的标注,一个组合单位符号内不得有 1 条以上的斜线。量的符号使用斜体,时间单位用符号表示。统计学符号按 GB 3358.2—2009 标准执行,一般应斜体。注意外文字母的规范书写,文中外国人名、术语统一使用英文。

2.7.4 表和图

图题、表题需中英文对照。图、表要精练,一般在 5 个以内,设计应正确、规范。图、表应通篇分别按序编号。表采用三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说明性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照片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大体标本照片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组织病理图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图片应具有原创性、如有引自他刊者,应征得原版权方同意,且获取 CC(creative commons)许可证。图注和表注的顺序编号采用阿拉伯数字加右半括号右上标,如「1)」。软件绘图要求提供文字和线条可以修改的源文件。

2.7.5 缩略语

文题一般应避免使用缩略语,正文中需应用时,于首次出现处先叙述其中英文全称,然后括号注出中文缩略语或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后两者用逗号分开。若该缩略语已在相关领域内广泛认知,可酌情省略其英文全称的标注。对于微生物、细胞、核酸、蛋白、基因等特殊名词缩略语,应在其缩略语后注明其属性。

2.8 论文讨论部分

讨论不可脱离研究结果进行文献综述,应结合研究结果展开。陈述研究中的主要发现、分析与其他研究相比的优缺点、陈述研究中的优缺点,指出尚未解决的临床问题并明确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2.9 文末声明

在文章末尾所有作者均需全面披露任何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声明(Conflict of Interests)」;确无潜在利益冲突的应明确声明「不存在利益冲突」。需设置「作者贡献(Authors』Contributions)」。此外,对于涉及医学伦理,如人类参与者或动物权利的论文,还必须在文末增设「伦理批准和知情同意(Ethics Approval and Patient Consent)」或「伦理批准和动物权利声明(Ethics Approval and Animal Right)」。请注意,这些声明应各自作为独立的一级标题,且不使用编号。所有标题均需以中英双语形式呈现。

2.10 参考文献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要求。依照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在右上角以方括号注明。以近 3~5 年的文献为主。本刊中文参考文献需在同一编号之下翻译成对应英文,英文置于中文之后。参考文献中的作者 3 名及 3 名以下全部列出,3 名以上只列前 3 名,后加「等」或「et al」。参考文献应直接引用公开出版物,中文期刊刊名用全名;外文期刊刊名采用缩写,按美国《医学索引》中的刊名缩写格式即标准期刊缩写 (ISO4),并附 PMID 编号。参考文献序号必须与正文上角标序号核对无误。参考文献一般不超过 50 条。

参考文献推荐以引用经过同行评议的原创性研究为主的原则。①注意避免应用掠夺性期刊或假期刊 (predatory or pseudo journals)。如英文文献没有 PMID 编号需要加以鉴别。②投稿论文可以引用预印本文献,但作者在论文投稿后有责任追踪所引 用的预印本文献,如果在后期没有得到正式发表,应当删除。③会议集文献和增刊的文献需要作者核实并提供论文全文,不可引用仅有论文摘要的会议集文献和增刊文献。④不应将 AI 辅助生成的文献作为参考文献。⑤不可引用已撤销发表的文献。⑥未正式发表 (OA 在线优先发表 ) 的论文问题应注明「正在印刷」或「即将出版」。⑦引用文献综述中的观点应追踪该观点所对应的论著。

3  法律、伦理和道德规范

3.1 著作权法

为保护作者及本刊的合法权益,来稿一经录用,全体作者需签署《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授权书》,将文章的财产权包括印刷版和电子版的汇编权、复制权、翻译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发行权及转许可权等权利授权许可给《临床儿科杂志》编辑部在全世界范围内使用,授权期限同论文著作权保护期。编辑部将授予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知网、维普网、万方数据、超量数字图书馆全文数据库的非专有许可使用。对此有异议者或特殊情况需来函声明。未经《临床儿科杂志》编辑部授权,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但论文作者本人可以在其后续的作品中引用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翻译,或将其汇编在论文作者主编的非期刊类文集中。

同时,来稿一律文责自负,本刊对稿件享有修改权,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将征得作者的同意。

3.2 出版伦理规范

3.2.1 科研伦理

须遵循医学伦理基本原则。以人为研究对象时,应遵循《赫尔辛基宣言》中的伦理准则,作者必须明确阐述其研究流程已严格依照单位、地区或国家级负责人体试验的伦理审查委员会所确立的伦理准则执行,并附上该委员会的正式批准文件(批准号应明确标注于论文中)。此外,必须确保所有参与研究的受试者或其合法代表已充分知情并签署了知情同意书。对于动物实验部,需提供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动物实验福利伦理审批表等三证一表的复印件,以证明实验过程严格遵循了保护动物权益的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同时,对于任何创新的治疗方法或手术技术的报道,必须依据法定程序获得必要的审批或许可。本刊有权利要求作者提供但不限于医学伦理审核文件、知情同意书、研究设计方案等复印件。如涉及保密问题,需附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发表的证明。

在论文的撰写过程中,作者应高度重视患者隐私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如遮挡面部、移除敏感信息等)确保患者的个人身份不被泄露。这同样适用于论文中引用的标本图像、影像学资料等,应避免在其中出现患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可识别信息。

3.2.2 AI 辅助技术

在论文的方法学部分禁止使用 AI 辅助技术,包括大型语言模型、聊天机器人或图像生成工具。如论文中有 AI 辅助技术生成的内容,作者必须声明并确认其提交的相关内容未在其他期刊发表,也未投稿给其他期刊,且这些内容均没有抄袭、剽窃等违反出版伦理等问题。

3.2.3 多中心合作与团队署名

任何以人为对象研究的多中心合作项目均需进行临床试验注册,通信作者负责制。须有 1 名以上的通信作者为论文的真实性担保,并负责安排作者署名及署名顺序。

3.2.4 项目真实性

全体作者应对论文中涉及的伦理审批、临床试验、基金项目等内容和编号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与论文内容具有关联性。

3.2.5 商业资助

如有商业资助的项目为具有潜在利益冲突,须填写利益冲突声明表。

3.3 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相关药物疗效及安全性研究的论文,如涉及药物在使用中超出药物说明书范围的,作者单位必须为药物临床基地,并符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GCP),详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 年发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相关来稿需在文章末尾处写出注册机构和注册号。

3.4 勘误与更正

论文正式发表后如发现有数据差错等严重错误,本刊将及时通知作者核实,并进行勘误或更正。包括发表勘误或更正启示,修正官网 pdf 内容,同时将勘误或更正启示提交全文数据集进行修正。如发现有数据造假,不排除撤销发表的可能。

3.5 重复发表与预发表

为了防止抄袭、剽窃、伪造和篡改数据及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本刊已启用「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对于稿件复制比 >20% 的稿件(包括学位论文),一律按退稿处理;对于有严重不端行为者,本刊不排除通报相关责任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可能;对于已发表论文中存在严重不端行为,本刊将对稿件进行撤销发表处理(包括印刷版及网络电子版),通报相关责任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时通报同行期刊。

本刊对于学位论文析出后的稿件来稿,尚不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再发表存在一定合理性,可以向本刊投稿,但是需要注意如下问题:①请作者主动备注论文为学位论文析出后的稿件。②学位论文析出后的稿件的文字复制比不可超过 20%。③作者单位应为提供资料来源的单位,不可署学生毕业后的相关单位。④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应与原学位论文署名一致。

在论文正式发表之前,作者不可用于公众媒体宣传。已发表的论文未经本刊书面许可,不可再授权他人以任何形式汇编、转载、出版该文的任何部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将已出版的论文以单行本、抽印本等形式出版。但论文作者本人可以在其后续的作品中引用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翻译,或将其汇编在论文作者主编的非期刊类文集中。

4  费用相关

本刊不收取稿件审理费,经审理录用的稿件需缴纳版面费(2600 元/篇)。编辑部将给予一定的稿酬,同时赠寄当期杂志 2 册。

《临床儿科杂志》编辑部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1665 号;

电子信箱:jcperke@126.com

未尽事宜请致电 (021)25076489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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