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台的《山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 年)》规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对所有医疗机构开放,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集中检查检验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以往,市民在不同医院看病的检查检验结果,无法实现互认,今后,这种情况将得到改变。新出台的《山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 年)》规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对所有医疗机构开放,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集中检查检验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二级以上医院结果互认
规划提出,按照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比例,降低医疗成本。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规装备。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逐步建立大型医用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
根据地域分布,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市建立区域医学影像中心,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医院诊断」的服务模式,提高基层医学影像和检查检验服务能力。按照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对所有医疗机构开放,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集中检查检验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建先进水平医学中心
按照统筹规划、提升能级、辐射带动的原则,在全省规划设置不同层级的区域医疗中心。综合考虑山东省医疗资源配置、经济发展、地域人口等因素,指导推动济南、青岛两市充分利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蓝黄」两大国家战略,整合优质资源,优化结构布局,力争建成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医学中心,实现双轮驱动,协同发展。
在鲁中、鲁南、鲁西北、鲁西南、胶东半岛、黄河三角洲规划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打造 1 小时优质医疗服务圈,为居民提供同质化的医疗服务。
结合山东省实际,在济南、青岛、潍坊、济宁、泰安、滨州、临沂等市设置省办、部门办综合医院 14 所、中医类医院 3 所、专科医院 13 所。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等公共卫生和科研机构,利用其医疗资源开展的相关医疗服务,纳入省办医院管理。
社会办医院形成互补
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居民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医疗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医疗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到 2020 年,将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 1.6 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院向规范化、规模化、高水平方向发展,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
支持城市二级医院以托管、合作等形式与社会资本合作,加快向康复医院、老年病专科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老年专业医疗服务机构转型。注重提高社会办医质量,扶持一批具有影响力、竞争力、多层次的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争取每个市建成一到两所三级社会医疗机构,使社会办医数量、规模、能力、服务全面升级,满足不同层次需求。
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制定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支持社会办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完善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完善财税价格政策,社会办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鼓励政府购买社会办医院提供的服务。加强行业监管,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逐步实现分级诊疗
坚持群众自愿、政府引导,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以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为突破口,健全分级诊疗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建立不同级别医院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
控制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规模,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合理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鼓励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整合共享检查检验、消毒供应等医疗资源,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促进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上级医院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检查、住院等服务,畅通慢性病、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鼓励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等,在自愿基础上与基层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等签约,接受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参与签约,使居民获得更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通过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对口帮扶和技术指导,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办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基层全科医生等人才培养,推动基本实现「看大病不出县」。
一卡通将实现信息互认
二级医院是符合我国医院等级标准二级的医院简称。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一般来说,通常县、区、市级医院都是二级以上医院。
青岛市胸科医院、青岛市第九人民医院、青岛市交通医院、青岛优抚医院、青岛市商业职工医院、青岛盐业职工医院、青岛市市南区人民医院、青岛市市北区人民医院、青岛市李沧区中心医院等都是二级医院。
目前,青岛市开展的一卡通建设,也能解决信息互认。本月起,市民手持一张区域诊疗卡或者二代社保卡,即可到市妇儿医院、市立医院、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市口腔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海慈医院 6 家医院挂号缴费,让医院各自为营的就诊卡成为了过去。
随着青岛市居民健康信息服务平台的顺利运行,将实现检查结果、电子病历等信息互通共享,从而真正实现全市「一卡通行」。
规划提出,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的规划设置要根据地域实际,综合考虑城镇化、人口分布、地理交通环境等因素合理布局。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的数量和规模,对于需求量大的专科医疗服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立相应的专科医院。
在县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原则上设置 1 个县办综合医院和 1 个县办中医类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类资源缺乏,难以设置中医类医院的县级区域,须在县办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70 万人口以上的县级区域可适当增加公立医院数量。
在市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每 100 万到 200 万人口设置一到两个市办综合性医院(含中医类医院),服务半径一般为 50 公里左右。人口密度低的地区人口规模可以适当放宽。其中,每个市级区域至少设置 1 个市办中医类医院。各市应根据需要,在市级区域规划设置儿童、精神、妇产、肿瘤、传染病、康复等市办专科医院(含中医类专科医院)。
在省级区域划分片区,依据常住人口数量,每 1000 万人口规划设置一到两个省办综合性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同时可以根据需要规划设置儿童、妇产、肿瘤、精神、传染病、职业病以及口腔、康复等省办专科医院(含中医类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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