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促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关于成立韶关市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的通知》要求,为促进、规范全市托育(幼)机构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保障儿童身心健康,韶关市卫生健康局委托韶关市妇幼保健院于 8 月 3 日举办「2023 年韶关市托育(幼)机构卫生保健员培训班」。
本次培训结合托育机构卫生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设计了婴幼儿科学养育、托育机构卫生评价基本标准解读及现状分析、托育(幼)机构常见传染病防治、幼儿园开设托班卫生评价等课程,并邀请了多名专家进行专题授课,以期能够培训出更多优秀合格的卫生保健人员,为托育(幼)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韶关市妇幼保健院樊秋民副院长主持会议并强调了本次会议内容的重要性,对托育(幼)机构工作从卫生管理、疾病预防、环境卫生、婴幼儿科学养育等方面提出了几点要求。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人口家庭股负责人,妇幼保健院分管领导,儿童保健部负责托育(幼)机构卫生保健的相关人员及在本市登记注册的托育(幼)机构的主管园长、卫生保健人员等共计 700 余人参与了培训。
我市托育(幼)工作方兴未艾、前景广阔,让我们团结一致、紧密合作,一起努力推进韶关市托育(幼)工作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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