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10 月 13 日,乐山市中医医院第六届职工代表大第二次会议在医院东区学术报告厅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乐山市中医医院编外人员企业年金方案》。该举动代表着乐山市中医医院即将真正打破「编内」「编外」待遇界限,成为全市第一家设立企业年金的公立医院。
2021 年 10 月 13 日,乐山市中医医院第六届职工代表大第二次会议在医院东区学术报告厅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乐山市中医医院编外人员企业年金方案》。该举动代表着乐山市中医医院即将真正打破「编内」「编外」待遇界限,成为全市第一家设立企业年金的公立医院。
企业年金指企业(包括其他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
「我院编外聘用人员 811 人,占全院职工人数 2/3,编外人员是我院用工主体之一,一直以来,医院党委坚持以人为本、人才优先战略,为编内外人员搭建起了公平公开的良性竞争平台,通过实施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等办法,切实保障编内、外人员在岗期间的政治待遇、职称晋升、教育培训机会以及工资薪酬等完全一致,」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次,为增强编外人员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完善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医院根据《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6 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1 号)等政策,建立编外人员企业年金制度,进一步保障了编外人员享有与编内人员职业年金同等退休待遇,做到了编内编外无差别、同工同酬同福利。
「此次企业年金的引入,是一项创新举措,真正体现了医院以公平为核心的人才管理机制,让大家再一次感受到了家庭般的温暖。」职工代表赞叹道。
据悉,该年金方案以遵循国家政策法规为基本前提,总体按照「有利于单位发展、平等协商、公平兼顾效率、保障安全、受益适度、适时变更」的原则,分为资金筹集与分配、账户管理、基金管理、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等十项内容,对职工参与方案的条件、职工权益归属、监督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只要是对患者有益、对职工有益,对医院发展有益的,我们就使用」,推进该制度的落实不仅是医院党委推进为民办实事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是为了激励职工长期稳定工作,增加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的一项有效手段,更能促进医院吸引并留住人才,实现双方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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