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6 日宣布:我国将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到 2020 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医疗服务价格一直是医护人员关注的热点,头条君(dxytoutiao)为大家带来一个好消息。
7 月 6 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文中简称《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手,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要求,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公开消息显示,在此次改革过程中,要遵循医院收入不降、公众总体负担不增、医保基金可承受的原则,力争到 2020 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较关系,其中,特别提出: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
以下为头条君(dxytoutiao)解读内容。
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
根据《意见》,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分类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等不同形式。
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和其他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落实市场调节价政策。
取消药品加成 提高医务人员医疗服务价格
《意见》提出,各地要围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统筹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及当地政府补偿政策,对于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弥补一部分,并采取有升有降的结构性调整,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
重点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
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
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腾出空间。
不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最终实现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基本理顺的目标。
定价方式改革:减少按项目收费
《意见》指出,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逐步减少按项目收费的数量。到 2016 年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实行按病种收费的数量不少于 100 个。
据《健康报》消息,为有效指导地方规范开展按病种收(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保障部等研究制定了 320 个病种《按病种收(付)费规范》,作为《意见》的配套措施,近期将印发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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