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成立于1955年10月,2009年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经过50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青海藏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社区服务以及司法鉴定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乙等医院,是省州医学院校实习基地和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全院占地面积71775平方米,建筑面积30787平方米。现有编制300人,职工总数537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8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70人。设有86个临床医技科室,床位500张。 医疗服务范围除本州所属五县44万外,还辐射到青南藏区周边兄弟州县,同时承担着109、214国道和青海湖旅游线交通肇事等突发意外事故的急救任务。年门诊诊疗人数在120000人次以上,年住院人数9000人次左右,年平均手术在2000例以上。服务对象80%为农牧民群众。 拥有飞利浦1.5T核磁共振仪、飞利浦双排螺旋CT机、飞利浦小C型臂、直接数字化X线DR成像系统、西门子数字减影仪、美国GE数字化心脏彩色B超、奥林帕斯260电子胃肠镜等一批国际先进的大型医疗设备共500台,总价值达5000万元。国内一流的层流净化手术室6间,其中千级2间、万级4间。总资产达1.77亿元。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了计算机网络管理,成立高端远程医学会诊中心。 通过全院职工上下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1996年被卫生部等部门评为“爱婴医院”,2005年被国务院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2008年、2010年先后两次被国家卫生部评为“全国医药系统先进集体”,2009年被卫生部、全国妇联、总后勤部卫生部评为“全国卫生系统护理专业巾帼文明岗”、2010年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抗震救灾英雄集体、2010年被中国医院协会评为“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 、2011年被评为全国妇女创先争优先进集体。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成立于1955年10月,2009年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经过50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青海藏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社区服务以及司法鉴定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乙等医院,是省州医学院校实习基地和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全院占地面积71775平方米,建筑面积30787平方米。现有编制300人,职工总数537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8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70人。设有86个临床医技科室,床位500张。 医疗服务范围除本州所属五县44万外,还辐射到青南藏区周边兄弟州县,同时承担着109、214国道和青海湖旅游线交通肇事等突发意外事故的急救任务。年门诊诊疗人数在120000人次以上,年住院人数9000人次左右,年平均手术在2000例以上。服务对象80%为农牧民群众。 拥有飞利浦1.5T核磁共振仪、飞利浦双排螺旋CT机、飞利浦小C型臂、直接数字化X线DR成像系统、西门子数字减影仪、美国GE数字化心脏彩色B超、奥林帕斯260电子胃肠镜等一批国际先进的大型医疗设备共500台,总价值达5000万元。国内一流的层流净化手术室6间,其中千级2间、万级4间。总资产达1.77亿元。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了计算机网络管理,成立高端远程医学会诊中心。 通过全院职工上下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1996年被卫生部等部门评为“爱婴医院”,2005年被国务院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2008年、2010年先后两次被国家卫生部评为“全国医药系统先进集体”,2009年被卫生部、全国妇联、总后勤部卫生部评为“全国卫生系统护理专业巾帼文明岗”、2010年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抗震救灾英雄集体、2010年被中国医院协会评为“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 、2011年被评为全国妇女创先争优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