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7 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增设国家精神疾病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的通知,决定以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为主体设置国家精神疾病区域医疗中心。这不仅是湖北第一个临床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是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学科建设的又一重大突破,也标志着医院疑难危重症诊疗和高质量服务人民生命健康的示范、辐射、引领能力迈上新台阶,彰显医院「医疗国家队」风范。

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疗服务供给侧改革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促进医疗服务同质化均质化、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的重要举措。设置国家精神疾病区域医疗中心则是进一步健全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发挥好精神疾病「医疗国家队」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创建于 1923 年,是湖北省第一家政府创办的公立医院,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重点建设的窗口医院。医院是国家首批三级甲等医院、连续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集体,现有首义、光谷、洪山三个院区,医疗服务覆盖全国、辐射全球。
进入新时代,武汉大学人民医院聚焦国家需求,全面推进新医科高原、高峰建设。在「精准 微创 舒适」的医疗发展理念,与「学科亚专业化、专家专病化、专病特色化」的学科建设理念指导下,精准规划高质量学科建设。医院入选「国家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全国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近五年国考排名均进入全国前 10%,11 大学科排名全国医院前 20。2025 年以来医院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方面实施一系列创新举措,2 项成果获得湖北省科技成果一等奖,医院培养的优秀人才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 A 类。
作为国家精神疾病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主体,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湖北省精神卫生中心)创建于 1956 年,积淀深厚、实力领先,是首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湖北分中心、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会长单位,牵头湖北省精神医学质量控制中心。

在国内著名精神病学专家臧德馨教授、王高华教授等带领下,历经数代人的接续奋斗,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湖北省精神卫生中心)已发展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社会服务于一体的大型现代化精神卫生高地,具备引领和辐射华中区域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的综合能力。中心连续 10 余年入选「中国医院科技量值(STEM)精神医学排行榜」和「复旦版精神医学专科声誉排行榜」等榜单前十,2023 年在两大重要排行榜分别位列第 7 和第 8 名,精神病学/心理学居于 ESI 全球前 1% 行列。

本次获批国家精神疾病区域医疗中心后,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将紧密围绕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十大功能定位」,系统构建「五中心一平台」的核心发展架构,全面引领区域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与体系创新。
此外,中心还将积极承担突发事件紧急心理救援和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彰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示范引领与社会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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