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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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重复检查,浙大邵逸夫阿拉尔医院实行 64 项检验结果 8 省份互认

为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检验结果互认范围,提高区域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跨省就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山西、内蒙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8 省份卫生健康委共同协商,建立陕甘青宁新晋蒙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之间医疗机构检验结果区域互认工作机制。

告别重复检查,浙大邵逸夫阿拉尔医院实行 64 项检验结果 8 省份互认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统一的技术和质控标准下,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相互认可对方的检查检验结果。

据了解,经严格遴选,首批确定了 289 家三级甲等医院作为互认医疗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有 14 家,浙大邵逸夫阿拉尔医院成功入选,检验结果互认即日起开始实行。

告别重复检查,浙大邵逸夫阿拉尔医院实行 64 项检验结果 8 省份互认
告别重复检查,浙大邵逸夫阿拉尔医院实行 64 项检验结果 8 省份互认

检验结果区域互认项目共 64 项,包括临床生物化学 28 项、临床免疫学 15 项、血细胞分析 8 项、尿液化学分析 10 项和临床分子生物学 3 项。

告别重复检查,浙大邵逸夫阿拉尔医院实行 64 项检验结果 8 省份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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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重复检查,浙大邵逸夫阿拉尔医院实行 64 项检验结果 8 省份互认

互认医疗机构在检验结果报告单相应项目名称后标注「8-HR」,在报告单最下方注明:「标注『8-HR』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山西、内蒙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8 省份之间互认项目」。

告别重复检查,浙大邵逸夫阿拉尔医院实行 64 项检验结果 8 省份互认

互认规则

✦ 在确保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我院接诊医生将对患者提供的标有「8-HR」互认标识的检验结果予以认可,避免重复检验和额外收费。鼓励医务人员结合临床实际,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其他检验结果予以互认。

✦ 在诊疗过程中,由接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判断是否接受互认。对认可的外院检验结果,应在病历中予以记录,包括互认的检验项目名称和结果、出具结果的医疗机构名称、检验日期等,互认资料应在病案中予以留存。对于诊疗需要,确需再次进行检验的,接诊医生应当做好解释工作,充分告知患者或其家属检验目的及必要性等。

✦ 出现以下情况,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可以对相关项目重新进行检验:

1. 因病情变化,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2. 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3. 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 (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4. 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

5. 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6. 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浙大邵逸夫阿拉尔医院检验科主任侯向萍说:「通过开展 8 省份医疗机构检验结果区域互认工作,患者无需再因转诊或复诊而重复进行检验,不仅节省时间和费用,还能避免因多次检验带来的身体和心理负担。同时,该机制也将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医疗服务的整体效率和质量。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秉承『给您真诚、信心和爱「的服务理念,不断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持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为构建更加完善、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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