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7-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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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DA:有 4 家药企生产的 5 批次药品不合格

又有 5 批不合格药品被通报。

6 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报了 5 批不合格的药品,分别为:

津达仁堂京万红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 408513 的风湿液;

吉林济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 20160301 和 20160302 的女宝胶囊;

临江市宏大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 160202 的蒲地蓝消炎片;

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 1601273001 的参芪五味子片。

CFDA:有 4 家药企生产的 5 批次药品不合格

通告全文

总局关于 5 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 年第 53 号)

经吉林省药品检验所等 4 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吉林济邦药业有限公司等 4 家企业生产的 5 批次药品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药品品名和生产批号为:天津达仁堂京万红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 408513 的风湿液,吉林济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 20160301 和 20160302 的女宝胶囊,临江市宏大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 160202 的蒲地蓝消炎片,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 1601273001 的参芪五味子片。不合格项目有含量测定、微生物限度、重量差异、(详见附件)。

二、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总局。

特此通告。

附件:5 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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