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卫计委、江苏省人社厅三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费进行改革。《办法》将于 9 月 1 日正式实施。
日前,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卫计委、江苏省人社厅三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费进行改革。《办法》将于 9 月 1 日正式实施。
《办法》明确,双人间床位、三人间床位、四人及以上多人间床位等床位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各医疗机构具体执行价格可以向下浮动,不得上浮。单人间、套间病房床位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医疗机构自主定价。
《办法》还要求,三人间床位、四人及以上多人间床位数不得低于医院登记总床位数的 50%,单人间、套间病房床位比例不得超过登记总床位数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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