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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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严控规模与床位

4 月 21 日,《湖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上获审议通过。改革力度很大,主要包括: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

4 月 21 日,《湖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上获审议通过。改革力度很大,主要包括:

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

根据《试点方案》提出的目标,到 2017 年年底前,各项改革全面实施,群众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到 2020 年,建立符合省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为此,湖南省将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鼓励实行院长聘任制,开展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试点,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

在目前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该省到 2016 年底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将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为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的支付和约束功能,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控制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外的医药服务,缩小医保基金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的差距。

严控公立医院规模与床位

为了构建多元办医协同发展机制,《试点方案》要求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对超出规模标准的公立医院,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压减床位。

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超标准装修。严格控制和规范超越公立医院功能定位或疗效不明确、费用高昂的医疗技术、大型医用设备的引进和应用。

同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独立的医学检验、影像诊断,病理诊断、血液透析、中医类专科机构和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在统一质量控制标准前提下,实行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和医学影像资料互认。

转诊机制

《试点方案》要求制定常见病种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标准,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重点畅通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鼓励上级医院出具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

为了鼓励分级诊疗,该省将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医疗机构级别越低医保基金起付标准越低、报销比例越高,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

另外,《试点方案》明确,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医保统一

在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方面,该省实行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制度「六统一」,即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而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经办机构整合成立的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将承担基金管理、药品采购、价格谈判等综合职能。

同时,该省将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积极推进跨省即时结算,鼓励企业和个人购买商业保险,逐步实现参保居民就医一站式即时结算。

在药品供应方面,《试点方案》提出提高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比例,对用量不确定、企业不常生产的低廉价药品建立目录清单,由医疗机构网上自行采购,确保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在配送方面,将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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