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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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院长语出惊人:越是有毒的药越是好药

「凡是药都有毒性,越是有毒的药越是好药。」「(一旦)发生了中药中毒的事,公安法院来管,有你医疗主管部门什么事?」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顺天德中医医院院长王承德今...

「凡是药都有毒性,越是有毒的药越是好药。」

「(一旦)发生了中药中毒的事,公安法院来管,有你医疗主管部门什么事?」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顺天德中医医院院长王承德今天的发言可以说是语出惊人,相信这绝不是他一时心血来潮去吸引眼球。他说的这些话,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王院长和另外一批人的想法,希望更多的中药自制药进入临床。但是这个想法是否有那么理想的效果,笔者有着不一样的想法。

我们先从最吸引人关注的那句话说起吧。「越是有毒的药越是好药」,它很对标题党的胃口,很多人也是冲着这句话才点击这个新闻的,但是无疑这句话偏离了事实。

作为一个参与过一点医学工作的人,我知道任何药物都有毒性这个原则,我也知道一些用来治疗重病的药物确实有着严重的毒性,可是这些和那句话的内容却大相径庭。

药物这种东西,用好坏来评价不如用适合与否来评价,因为不同的疾病应该用适合不同疾病的药,感冒药和抗癌药比好坏实在是一件有点尴尬的事情。无疑,因为疾病本身的特性和现在对药物与人体认识的局限,医生难免会使用一些副作用比较严重的药物。但这和「越毒越好」是两个概念,相反,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医生会选择副作用最小的用药方案对患者进行治疗,来减少患者的痛苦。

古代中医之中对于大毒药物的使用也是慎之又慎。由此来看,越毒越好这种话确实不太妥当,从医生来说,选择在刀尖上跳舞的方案对自己没什么好处。当然了,报告里的话估计王院长也不会对着患者当面说,毕竟这种东西很有可能让患者压力山大,甚至有损他医院的现象。

咱们放下这个骇人听闻的标题不谈,再看看这位院长的发言的核心内容,说是中药制剂的审批复杂,不利于制剂的应用,应该改成备案制。那么是否备案制就有利于中药制剂的推广呢?

恐怕并没有这么简单。简化审批流程,确实会有更多的药物走进市场,但是这样的情况,会使一些药企有机会偷懒—反正审批简单之后可以把鸡蛋放到更多的篮子里,那么对每个药也不必那么用心了,这不利于制剂质量的提高;而在一个巨大的基数下,药监部门也很难避免极少数不良药企借此浑水摸鱼,危害消费者。

这种情况下,中药制剂的声誉有可能不增反降,患者和医生在选择制剂的时候,也难免会打一个问号。这一系列对于中药制剂的发展难道是好事?难道现在的中药制剂需要靠「人海战术」来体现自己的价值?

而在这个流程之中,更难避免的是同质化,没有了实验审批这个技术门槛,山寨中药制剂的企业可以很容易的滥竽充数而不承担创新成本,不利于让药企保持创新,因为这种情况下,创新的利益也分给了其他企业。而一种药有一百种包装显然只能推动外形设计的进步而不是药物的发展。这对于推进中药制剂的发展也并没有什么意义。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药物的实验结论可以为临床上的使用提供指导,让药物发挥更好的作用,让患者和医生更了解药物—一张详尽的说明书很多时候也是一颗定心丸。

有实验数据的指导,中药制剂的疗效会更好,因而中药制剂会有机会赢得更多的信任,体现自己的价值。总体来说,在这个问题上,我相信王院长发生了一些误解,他认为药物实验的大浪淘沙刷掉了太多的东西,却没有看见留下的金子,而把金子和沙子混合起来,金子就看不见了。

至于王院长最后的话,算是延续上文思想,责怪药监部门「多管闲事」。「发生了中药中毒的事,公安法院来管,有你医疗主管部门什么事?」,

这话乍听起来有一点道理,但是他没有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条之中规定了,药品产生的严重不良反应,必须向当地的药物监管部门报告,药品监管部门有权利在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的时候采取措施。

虽然王院长是人大代表,有提交对法律改进意见的权力,但是显然现行法律的情况和他的预想是存在出入的,药监部门管的并不是闲事,而是依照法律履行自己的职责,至于公安和法院出面,那意味着问题已经非常严重了。

从药监部门的性质来说,设立药品监督部门的目的并非是给医生和药企找茬,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医药流通环节之中每个人的权利。更何况,不良反应到了公安和法院出面的程度,患者背后的悲剧岂是来管两个字就可以解决的?

其实我说的各种因素,王院长恐怕比我考虑到更透彻,但是这不是单纯思考的问题,他有着他的立场,他是个中医医院的院长,中药制剂的监管放宽了之后,自然是利于他的中医医院和药企。

我也参与过一点医疗事物,我支持医院和药企提高收入,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当这种行为会影响患者和医生的感受的时候,医疗服务之中的一些本质就会发生颠覆性的改变,医学也就不再是医学了。医学工作者的确应该多发声,不过如果这种发声变了味道,成了利益交换的工具,那么以后就不要指望其他人会如何尊重医疗工作者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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